为提高仪器设备的使用效率和使用年限,做好维护与修理工作,特制定规定。
一、实验室仪器设备的维护与修理工作是保证仪器设备技术等级和延长使用寿命的必需工作,必须予以高度重视,使用保管人应按照“谁保管,谁负责”的原则,做好仪器设备的维护与修理。
二、分实验室指导教师对所管的仪器设备每天上课后必须进行检查维护,弄清其数质量、位置和状态情况,每周必须定期进行维护与保养,每月定期进行校验测试,发现问题及时予以修理,使之随时保持完好可用的技术状态。
三、仪器设备发生故障,要及时进行登记,写明故障位置、故障现象和可能的原因,为进行维修提供准确信息。
四、对发生的故障,无论是否已经修好,都要填写《故障及维修情况报告表》,向中心领导及时报告。
五、对故障仪器设备的维修原则上应依靠本中心的维修力量来解决。一般的小故障由实验室指导教师解决,有困难的由实验室技术人员解决。
六、维修过程要坚持“七步工作法”,即:一看二想三研究四请示五动手六检查七总结,确保维修中的人员与仪器设备的安全。七、对实验中心确无能力维修的仪器设备,经领导批准,可由实验中心保管员向上级主管部门申请外修,或经请示同意后联系工厂进行修理。外送仪器设备要认真进行登记,办理完善相关手续。
八、仪器设备修复后,使用保管人必须进行严格验收,验收合格后应在“维修单”上签署验收结论。验收不合格的应及时向上级部门报告,同时向承修方交涉重修或索赔等事宜。
九、对多发性故障,分实验室指导教师要进行研究总结,查找原因和解决方法,提出整体革新改造方案。
十、对违章操作造成的故障损坏,按《仪器设备损坏丢失赔偿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