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的固定资产是国家和人民的财产,是保证学校教学、科研、生产、行政和生活等工作的重要物质条件。为贯彻勤俭办学的方针、加强对固定资产的管理、提高效益、延长使用寿命,特制定如下办法:
一、仪器设备由专人保管,其全面负责固定资产的管理、维护、验收、建卡、清查、财务报销等工作;
二、坚持仪器设备的购置建卡制度,做到账、物、卡一致,即账物相符、账卡相符;
三、建立健全仪器设备的借、还管理制度,对损坏仪器设备者,要根据情况予以赔偿;
四、加强对固定资产的保养维护工作,培训管理人员,普及各项固定资产的使用、保养、维护知识;
五、建立维修队伍,提高维修人员的技术素质和工作能力,及时维修损坏的仪器设备;
六、对购买的固定资产要严格验收,考核是否达到应有的技术指标;
七、对主要设备建立验收、使用、维修等技术档案;
八、遵守学校制定的设备报废、丢失、调拨、变卖、借出等管理规章制度;
九、各种仪器设备的外借必须经过实验室主任的批准同意。